“这我自然不知道,不过既然是来找兄长,兄长好歹见一见。一日之内破黄金大案的人,可不是小才。不仅如此,他还写了一首诗,归心。大王回宫之后,曾命宫人和音律制曲。”
熊由捋着胡须,“数年前,李斯入秦,投入文信侯府上做门客,他取得了文信侯的信任后,当上了大王政的近侍。李斯利用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,给秦王上了论统一书,劝说大王抓紧“万世之一时”的良机,实现“天下一统”。大王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,先任命他为长史,后又拜为客卿,命其制定吞并六国,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。”
“虽然他是吕不韦的人,可是因为写的一手好文章,赢得陛下的注意,或许他并不是个例呢。”
熊启陷入沉思,“李斯才能广博,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。再者说,他的野心可不比冯去疾的小。也只有这样拼命向上爬的庶人,我咸阳城才有一条路给他走。东方奚,听名字便觉得个乡野之地来的跳梁小丑。”
“纵是小丑,若能博得大王心喜,也可封个客卿。如今兄长正需要在朝中安插人手啊。”
“可你不是说,他是来学室学吏的吗”
“那不正好,他既然有心想要依傍兄长,兄长何不给他这个机会。再者,嫪毐已经被除,下一个不就是那位,兄长正需要在朝中根植势力啊。何不也再造一个李斯出来呢”
“我知道了。”
昌平君说着,便又回去坐了。
“王后,微臣要去见一个客人,还请王后在此稍待片刻。”
“相国越来越忙了。”
东方奚在门口等了半个时辰,终于见到了昌平君。
一上来便鹰视自己,还好东方奚曾经见过几次大场面,否则这眼神盯过来,寻常人早就驾驭不住。
在秦朝,你会相信有神的存在的。
因为这就是个贫富差距被拉到最大的年代。
贵族和庶民的生活有着云泥之别。
在这种环境下的贵族,其对待天地人的态度自然和寻常庶民是迥然有别的。
贵族看待庶民,好似高高在上的天神俯视地上的匍匐劳动的蚂蚁。
“沈兄”
“嗯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